本报5月4日讯(记者 张牟幸子 通讯员 庞海峰) 滨城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后,区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将原来由工商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转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近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第一张《食品流通许可证》。 近日,滨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彭李所副所长王新民将一张办理好的《食品流通许可证》递到滨城区彭李办事处业户马英强手中,并详细告知了拿到流通许可证后的一些注意事项,“拿到这张《食品流通许可证》后,你就可以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了。这张《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是三年,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换发。”这张《食品流通许可证》是滨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首张《食品流通许可证》。 滨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彭李街道辖区内业户发放首张《食品流通许可证》,标志着辖区内《食品流通许可证》审批工作正式展开。彭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按照职责管理要求,将做好个体工商户食品流通许可证受理工作。在受理工作中,食药监所工作人员按照工作要求,为申请人讲解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流程及需要提交的文件资料,并告知如何正确填写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按照要求,工作人员在规定日期内审核完个体工商户提交的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手续后,最后出具《食品流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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