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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个区县老人满80岁可领津贴 |
高龄津贴范围、额度调整,博山80-89周岁老人补贴最高,每人每月100元 | |
- 2014年05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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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月4日讯(见习记者 刘璐 通讯员 王凤芹 钱景亮) 4日,记者从市老龄办了解到,截至目前,已有7个区县将高龄津贴范围扩大到满80周岁的老年人。 自去年7月新修订的《淄博市优待老年人规定》实施以来,淄博市各区县根据各自经济发展状况,对老年人高龄津贴的范围和额度做出了调整。 市老龄办科长钱景亮介绍说,《淄博市优待老年人规定》中将各区县90-99周岁老年人的长寿补贴标准定为每人每月不低于30元,但是由于经济发展、消费水平提高,30元的标准已经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要。因此各个区县都增加了90-99周岁的老年人的长寿补贴。其中,张店区、周村区、高新区以及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均将标准增至100元。其他区县的高龄补贴金额也有了明显的增加。 钱景亮说,为了进一步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高青县等7个区县将领取高龄津贴的老年人的范围扩大至80岁以上。这7个区县包括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县、沂源县、高青县、高新区和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其中,高青县从今年5月1日起,80—89岁老年人可每月领取10元补贴。 记者从市老龄办了解到,淄博市凡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均可持户口簿和居住地生活证明,到所在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申请,逐级上报区县老龄办审批后,便可领取高龄老人津贴待遇。
各县区高龄津贴每人每月发放金额 地区 百岁以上 90-99周岁 80-89周岁 张店区 160元 100元 - 淄川区 120元 80元 - 博山区 100元 60元 100元 临淄区 120元 60元 - 周村区 100元 100元 20元 桓台县 120元 50元 30元(农村) 沂源县 100元 50元 10元 高青县 150元 50元 10元 高新区 200元 100元 50元 文昌湖旅游度假区 120元 100元 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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