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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23个部门公开公务接待费 |
县交通局最高为33万元,文广新局最低为2万元 | |
- 2014年05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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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泰安5月6日讯(记者 侯峰) 6日,记者从宁阳县政府官方网站获悉,该县23个政府部门公布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2014年公务接待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23个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数总数为210.32万元,其中,21个部门规定就餐标准每天不高于100元/人。 6日,记者从宁阳县政府官方网站看到,作为泰安市确定的公务接待经费公开试点单位,宁阳县23个政府部门于4月30日在该网站公布了公务接待费用情况。 23个部门的201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总数为210.32万元,其中,14个部门的预算数在10万元以下,7个部门的预算数在10万元到20万元之间,2个部门的预算数等于或超过30万元。 预算数最低的是宁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为2万元,而预算数最高的是宁阳县交通运输局为33万元,是宁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16.5倍。 在预算安排说明方面,宁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宁阳县交通运输局与其他21个部门说明基本相同,都是主要用于接待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和有公函的其他来访人员等支出。 根据各部门公布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在就餐标准方面,21个部门的就餐标准每天不高于100元/人,宁阳县公安局的就餐标准是每天不高于60元/人。而宁阳县粮食局的就餐标准包含在接待标准的规定中,分为3个小项,分别是: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接待费用按实际列支;市级以上领导来我局进行公务活动的就餐标准视情况按每人每天不高于100元;兄弟县市(区)来我局进行公务活动的接待标准视情况按每人每天不高于60元。 香烟和高档酒水,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均被23个部门严格禁止,同时,陪餐人数也被严格控制,23个部门都规定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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