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9日讯(记者 李园园) 因旧城改造需要,芝罘区政府决定对白石区片G、H地块非住宅房屋实施征收,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依约搬家交房,每平方米奖励100元,最低奖励1万元。 据了解,此次白石区片征收范围为,G地块:东至青年南路,南至新石南路,西至新阳街,北至新石路范围内的非住宅房屋。H地块:东至新阳街,南至现状山体,西至现状山体,北至新石南路范围内的非住宅房屋。即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安置地点位于E地块,交房标准为毛坯房。征收指挥部自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开始接收被征收人交验旧房。产权调换方法与步骤为,被征收人搬家交房时自行结清发生的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等相关费用,填写《交房验收单》后选定安置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周转过渡期限为36个月。 另外,对住户的停产停业损失也有相应补偿费,被征收房屋的有证建筑面积,生产、仓储类房屋每月30元/㎡;办公、公益类房屋每月40元/㎡;商贸、服务类房屋每月50元/㎡。实行产权调换的非住宅房屋,自被征收人交房之日起至回迁安置通知公布之日再后延3个月止,由房屋征收部门按上述标准支付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每年发放一次;实行货币补偿的非住宅房屋,一次性给予被征收人10个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对于征收时实际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非住宅房屋承租人,应从上述费用中支付3个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但房屋所有权人和承租人合同有约定的,在本次规定的补偿标准内从其约定。 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依约搬家交房的被征收人,按其被征收非住宅房屋房证建筑面积奖励100元/㎡,不足10000元的按10000元计发。逾期将取消搬迁奖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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