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3日讯(记者 杜洪雷) 13日上午,记者从省公安厅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经侦部门将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行动、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集中行动和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今年,针对全省经济犯罪的发展态势和突出特点,全省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开展三个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全省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行动,时间为1月至12月。联合省工商局、省综治办组织开展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集中行动,时间为3月至7月。省公安厅会同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时间为5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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