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3日讯(记者 秦雪丽) 13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4日该局网站上公布了《关于确定烟台市第三批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单位的通报》,将申报的137家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单位在网站予以公示。这137家过期药品回收点,在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最终确定为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点。 在这些名单中,记者看到,芝罘区有31家,莱山区7家,牟平区4家,福山区4家,开发区5家,高新区1家。市民可以将家中过期失效的药品,拿到就近的回收点,折价换购自己需要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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