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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启动“双轮驱动”,规划引领
菏泽棚户区改造优先纳入年度发展规划
2014年05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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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片 本报记者 
     本报记者 陈晨 见习记者 朱卓越
  目前,一场棚户区改造运动正在全国火速推进。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要求,“决不能一边高楼林立,一边棚户连片”。而在菏泽,自2010年起就不断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征收拆迁量连续四年居全省第一,对于城市建设起步晚、任务重的菏泽市来说,取得这样的成绩无疑表示了政府的支持力度。
  从2010年到2013年,菏泽市连续四年征收拆迁量居全省第一,这与菏泽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始终坚持的阳光征收、原地优先安置、严把质量关、纳入年度发展计划等方面密不可分。本报将从以上几个方面着手,探究棚户区改造的菏泽模式。
  政府大力支持
启动双轮驱动政策

  棚户区改造是中央推进城镇化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一项惠民工程。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本届政府将完成1000万户棚户区改造任务。同时,本月初,辽宁省原省长陈政高同志又调任住建部,重大信号显示中央将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
  据了解,菏泽经济欠发达,城市建设起步晚、任务重,但菏泽不甘落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棚改区改造工作,在城市发展战略上,启动了“城镇化、工业化”双轮驱动,把加快城镇化建设作为全力实施棚户区改造的基础保障。
  同时,在组织领导上,菏泽市委、市政府早在2009年6月份就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发改、公安、财政、国土、规划、房管、建设、市政、环保、物价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指挥、政策制定、协调推进等工作,并相继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制定了一系列的保障机制。
坚持规划引领
纳入年度发展计划

  对所有旧城区棚改项目,菏泽市总是优先年度发展规划。同时,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为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规划、环评、征收、建设等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确保项目当年全部开工建设。
  菏泽在棚户区改造工程实施之前,及时将改造项目范围纳入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严格按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规范编制。
  同时,菏泽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加快棚户区改造。截至目前,菏泽已争取上级奖补资金3亿元。另一方面,积极协调金融机构,通过商业贷款的方式,不断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金融支持力度。2013年以来,菏泽已累计投放信贷金额达2亿元,有效地缓解了资金不足的难题,确保了棚户区改造的施工进度。此外,2014年,菏泽依据棚户区改造项目,正在积极向国家开发银行办理棚户区开发银行贷款,从而进一步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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