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今日关注
  • 山东新闻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 报料
  • 评论
  • 论坛
操纵电子磅斤两噌噌涨
2014年05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文/片 本报记者 
     本报5月20日讯(记者 程凌润 通讯员 张静 姚爽) 六年前,滨州一男子赵亮(化名)因利用遥控器操纵电子磅实施诈骗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为牟取非法利益,赵亮故伎重演,先后作案7起,诈骗金额11万余元。德州一男子孙超(化名)一时心生贪念,接受赵亮“帮助”,不料触犯刑律被抓获。近日,莱城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赵亮、孙超。
  2014年1月,滨州人赵子民(另案处理)雇佣同村老乡赵亮向莱芜市某公司送玉米,为骗取货款,赵子民购买显示器无线遥控设备,将该设备秘密安装在该公司的地磅显示器内。之后,赵子民给赵亮一个遥控器,安排赵亮操纵地磅显示器,为自己的货物虚增过磅重量,以此骗取该公司货款。赵亮在为赵子民增重的同时,为牟取更多非法利益,以“在公司有关系,过磅时可以将货物增重,挣了钱二人平分”为诱饵,主动联系为该公司送玉米的其他粮贩。由于禁不住利益的诱惑,孙超、张哲(已被取保候审)接受了赵亮的提议。
  2014年3月31日,赵亮再次采用上述方式为两辆货车增重12吨时(涉案价值25900余元),被该公司工作人员识破,当场将其抓获。自2014年1月至3月,赵亮持遥控器操纵地磅,先后7次为15辆货车虚增54余吨,涉案金额11万余元。据了解,2008,家住滨州市邹平县的赵亮来到肥城,也曾利用电子磅增重的伎俩诈骗,被法院判处四年有期徒刑。
  莱芜市检察院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利用各种非法遥控器、干扰器等电子产品实施盗窃、诈骗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作案手段层出不穷,且带有一定技术含量,他提醒企业、公司、厂矿在进行货物交易时,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培训,定期检查相关设备,发现异常人员、情况及时报警,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