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香米未开封里面竟有活虫子
2014年05月23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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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6706热线消息(见习记者 万兵 实习生 阮一锋) 22日,市民郭先生在某超市购买了一袋泰国香米,但随后却在未开封的袋子里发现了虫子。双方在赔偿问题上一度发生争执,而律师表示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者支付10倍的赔偿金。
上午10点左右,郭先生在济南国际会展中心附近一家超市花66.9元购买了一袋“金象”牌泰国香米。随后,他竟在还未开封的大米里发现了很多黑色的活虫子。“这袋米是去年8月份生产的,保质期是两年,现在是明显的质量问题,我要求超市以一赔十。”郭先生说,他随后拿着购物发票找到了超市负责人。
“在保质期内的大米出现这样的情况,可能是在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温度变化导致的。”对此,超市负责人王先生表示,对于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质量问题,会向消费者道歉,也会把货款退还,并提供适当的补偿。随后,超市会把相关产品下架并送回厂家。而记者也在超市内看到,该香米已经从原来的货架上撤了下来。
然而,事情却并未就此解决。郭先生和超市方面在赔偿金额问题上迟迟难以达成一致。据王先生介绍,其实在此前郭先生已经多次以购买的商品有质量问题要求赔偿,超市一般除了退还货款外,还会给予一些物质赔偿。而这次,面对郭先生一定要求10倍赔偿金的要求,超市方面表示很难接受。
对此,舜启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宪强表示,超市出售有活虫的大米,是属于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大米作为食品,如果出现了问题,按照相关规定,超市在退还货款、赔偿损失的基础上,消费者还可以要求超市赔偿最多10倍于支付价款的赔偿金。
根据2009年6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孟律师强调,最后赔偿的情况,还要视超市和消费者协商的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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