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治理意在打破“特权壁垒”
2014年05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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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话枣说 
  庄利梅
  自去年底,枣庄市全面启动了公车清理整顿工作,251个市直部门及各级党政、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领域全面开展了自查自纠行动。目前,公车清理整顿工作处于整改阶段,下一步,将对清理的公车进行公开拍卖、调剂或报废。(《齐鲁晚报》5月16日报道)
  枣庄市从严整治公务用车乱象,这无疑会给多年来始终贴着“特权”标签的公务用车,加装上公平、公正“制度”的限速器,从而有效杜绝超标配车、公车私用、“因公超速”等滋生腐败的温床。目前,枣庄市已经成立临时公车拍卖领导机构,通过政府采购公开选聘具有二手车评估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拍卖车辆逐车评估后公开拍卖。拍卖收入将足额缴入财政国库,专项用于民生项目支出。
  众所周知,公务用车在现实生活中,在老百姓的眼睛里,长期以来都是因其“特权”而逃避公众与制度的监督。一些单位超标配车,肆意浪费着公帑,挥霍着纳税人的血汗钱。一些公务用车一路驶来耀武扬威,肆意在公众的视野中一次次做着“逍遥游”。不仅极大地损害了党和政府的执政形象,而且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给群众的生命安全埋下了隐患。
  公务用车清理整顿的意义就在于打破“特权壁垒”,将其置于制度的监管与公众的审视之下,使之无处遁形。此一措施若想落到实处,真正发挥应有的效力,政府就必须完善严格的监管系统。对于治理公务用车与超标配车乱象,“矫枉必须过正”,查处一起,严惩一起,甚至要比一般民间车辆违规要付出更加高昂的代价。只有如此,才会让那些官本位思想在作祟的政府公职人员有切肤之痛。如果雷声大雨点小,走过场的执法必定以失败而告终。
  公务用车清理整顿能否收到预期效果,关键还是要看监督和执行,因为光靠相关单位公职人员的自律远远不够。因此,政府在建立健全国家公职人员公务用车相关制度的前提下,还应发动群众引入外部监管机制,积极听取、接纳和鼓励,甚至重金奖励群众举报公务用车、超标配车的违法违规行为,从而形成百姓与执法部门的有效联动,最终使公务用车实至名归,规范配车、用车制度,真正做到“因公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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