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5日讯(记者 孟敏 实习生 万汶柳) 25日,记者从济南市物价局获悉,省城依据物价上涨情况,对面向低收入人群的价格临时补贴做出调整。打破季度界限,连续仨月上涨可发放物价补贴。 据了解,我省享受价格临时补贴的人群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优抚对象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当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连续3个月同比超过5%(含5%)时,将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发放补贴。而当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连续3个月同比回落至5%以下时,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这次新调整打破了季度的界限,比如之前只有在季度内1-3月、4-6月等连续价格上涨,才能启动价格补贴机制,这次调整后,不以季度为界限,2-4月、3-5月价格上涨,也可给居民发放补贴。”济南市物价局相关人士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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