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5月25日讯(记者 甘倩茹 通讯员 高敏敏 苗峰) 滕州市西岗镇陈某因丈夫沉迷于赌博,夫妻关系日益冷漠,不堪忍受之下提出离婚,而丈夫周某竟要求共同分担赌债。 周某沉迷于赌博,对家务事不管不问,家里的积蓄也被输得一干二净,夫妻间争吵不断,夫妻关系日益冷漠。不堪忍受的陈某向周某提出离婚,然而周某答应离婚的条件竟是陈某必须与他共同承担他欠下的4万余元赌债。对于共同偿还赌债,陈某不同意,然而4万余元的赌债确实是在他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陈某来到司法所,咨询自己是否有责任偿还周某欠下的赌债。 司法所工作人员解释: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出于夫妻共同生活之需要或由夫妻双方合意而产生所负之债务。 周某的赌博行为很明显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也没有为家庭生活带来任何利益,因此其欠下的赌债不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应该认定为周某的个人债务,离婚时陈某无需替其偿还。工作人员找到周某,也向其详细介绍了相关法律规定,并指出,我国法律明令禁止赌博行为,赌债是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就算周某到法院起诉,法院也不会支持该诉讼请求。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周某与陈某近日达成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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