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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妇女用绳“拴”着女儿乞讨 |
称绑起来是怕孩子走丢了,想要点钱给孩子买樱桃吃 | |
- 2014年05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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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宋佳) 25日,在南大街购物中心附近的过街天桥上,一名自称是孩子母亲的中年妇女将2岁女童拴在栅栏上,并在一边贴出写有“叔叔阿姨给1块钱买吃的吧!”的纸张。 25日,在南大街购物中心附近的过街天桥上,一名中年妇女正在呵斥被绳子绑在栏杆上的女童。女童蹲在地上,不时摆弄着手中的玩具,栅栏上贴着一张纸,上面写着:叔叔阿姨给1块钱买吃的吧!妇女自称是孩子母亲,绑起孩子的原因是担心人来人往孩子走丢,希望能要点钱给孩子买樱桃吃。 记者看到,该中年妇女摆着地摊,卖五彩绳、头绳、发卡等小物件。既然有生意,为何要乞讨呢?当记者问及时,该名中年妇女一把搂过孩子说:“我家的孩子,你多管闲事。” 山东信谊律师事务所律师姜兆良说,该妇女的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八条、《儿童权利公约》第三十二条、三十六条,不得以暴力胁迫手段胁迫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她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侵犯孩子的人权,由于没有引发严重后果,可由公安机关进行批评教育。 女童被长约2米的绳子拴着。 本报记者 宋佳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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