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 朱女士女儿小沙7岁,在市中区某小学上学前班,每天由朱女士接送上学。20日下午4时,朱女士去接小沙,却左等右等没见到孩子,朱女士立刻吓出一身冷汗。 没接到孩子的朱女士,还听接孩子的邻居说,有两个陌生人将小沙带上了车。听到这个消息,朱女士慌忙联系老公急忙追赶,但也未果。随后,夫妻二人向派出所报案。经过民警询问,朱女士怀疑是自己的前夫将孩子带走了。原来小沙是朱女士与前夫7年前收养的孩子,在小沙很小的时候,朱女士便与前夫离婚,带着小沙嫁给了现在的丈夫。去年,朱女士前夫曾联系朱女士想要回女儿小沙的抚养权,朱女士拒绝了前夫的要求。随后,派出所工作人员调取了朱女士前夫电话,经过询问,朱女士前夫表示小沙的确在自己这,并且告诉了朱女士:小沙不是收养的孩子,而是他和朱女士结婚前与另一个女子的亲生女儿。 25日,记者见到了朱女士,朱女士表示,无论小沙的身世到底如何,她和丈夫都会像亲生女儿一样照顾,她现在最希望小沙尽快回到自己的身边。随后,记者咨询了山东为众律师事务所崔律师。崔律师告诉记者,朱女士前夫的行为欠妥,应先经过协商解决。其次,朱女士的情况比较复杂,在以往代理案件中,一般主要看男女双方哪方更有利于孩子的学习和生活,对于朱女士前夫是否是小沙的亲生父亲,将由相关机关做出亲子鉴定。鉴于孩子从小一直跟随朱女士生活,他建议朱女士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于鹏)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