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5月28日讯(记者 张跃峰 通讯员 魏华) 28日,聊城市政府召开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进会,聊城各县(市、区)将在今年12月底前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并组织开展活动。聘任政府法律顾问时,可以适当放宽地域限制,从县外市内聘任法律顾问。 据聊城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是提高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能力、推动和保障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随着平安聊城、法治聊城的深入推进,无论是持续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还是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都要求政府更加自觉、更高水平地用法治眼光审视发展问题,用法治思维规划发展路径,用法治方式破解发展难题,用法治制度营造发展环境。 聊城市是全省最早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市,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有利于各级政府更好地规范行政行为、完善执法体制,严格依法行政。充分发挥社会法律人才的专业优势,有利于协助政府处理日常法律事务,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及时发现管理漏洞,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根据市里统一安排,各县(市、区)得在今年12月底前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并组织开展活动。由于这项工作涉及到政府办公室、编制、人事、财政等多个部门,工作推进的难度很大,市里已经成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加强对各县(市、区)的督导、指导。 由于各县(市、区)普遍存在法律人才不足的状况,为解决这个问题,在聘任政府法律顾问时,可以适当放宽地域限制,从县外市内聘任法律顾问。不过,法律顾问聘任过程中还需要严格按照标准,不能降低标准,影响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聊城最早设立 政府法律顾问 聊城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聊城市是2012年4月建立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全省最早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市,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自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以来,制定了《聊城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规定》,对政府法律顾问组的机构设置、人员聘任和日常管理,政府法律顾问的条件、职责、权利与义务、工作纪律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加强对市政府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在不增加编制、人员的前提下,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补充”的形式,设立了“聊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法律顾问室”。 本报记者 张跃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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