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8日讯(见习记者 李师胜) 本报26日C04版刊发了《停车场占了小区消防道》一文,报道了天桥区北园街道办石桥小区因为是开放式的老小区,消防车难以开进。28日,济南市天桥区消防大队、黄台派出所协同北园街道办事处对石桥小区内的消防状况进行了查看。 “作为一个开放式小区,消防问题也是历史遗留问题,因为在1998年之前的小区建设,并没有消防方面的要求。”28日,济南市天桥区消防大队工作人员查看该小区内的道路状况后说。 该工作人员称,根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民用多层住宅其实并不需要由消防部门来划定消防通道。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如有必要,消防部门也会对消防工作提出一些指导。该小区的主干道大都符合4米的宽度要求。 不过,黄台派出所石桥小区丁警官称,夜间,很多车主会将车停在小区干道两侧,阻碍通行。在这种情况下,小区警务工作人员会拿着仪器读取车主信息,预留车主联系方式,可以在出现突发情况时及时通知车主。 “将停在小区内的车辆完全移出也不现实,因为小区外部并没有足够多的停车位。”居委会工作人员称,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警务人员与居委会工作人员进行了大量日常排查工作。 该小区警务人员将《黄台派出所致社区广大居民的一封信》分发给小区居民,在小区内部张贴,以使小区居民提高消防意识,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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