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提取还贷尽量避开高峰期 |
委托按月提取还贷正在酝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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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05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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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宁5月28日讯(记者 马辉 通讯员 范保峰) 日前,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5、6月份是办理提取还贷业务的高峰期,市民办理相关业务应尽量避开高峰时段。据了解,为了方便市民提取还贷,该中心正在酝酿制定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 因以前提取还贷业务集中办理的规定,造成5、6月份办理该业务的人员较多。按照目前的提取业务流程,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业务1—12月份均可办理。为节约您的等待时间,可尽量选择避开5、6月份高峰时段。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区综合服务大厅负责人介绍,为提供更好的便民服务,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建专门队伍,对团购住房单位,通过上门服务的方式初审提取贷款材料,现场解答相关政策。针对每周一和法定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业务量明显增大的实际情况,推出提前上班半小时、推迟下班半小时的固定时点延时服务。 针对一些市民平时比较忙的情况,目前,该中心正在着手制订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新办法出台后,市民有望委托济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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