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8日讯(记者 董传同 通讯员 郑春笋) 28日上午,一起保险合同纠纷上诉案件在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庭审实况通过网络进行全程直播。庭审直播以后将常态化,想看的市民可多关注德州中院的官方微博预告。 28日上午9点,在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书记员大声宣读法庭纪律,三名法官陆续落座,审判正式开始。对于法官来说,这样的程序没有什么特殊之处,但面前的摄像机提醒他们,他们的一切举动将通过网络进行全程直播,接受大家的监督。 “定于2014年5月28日上午9时在该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中心支公司与被上诉人临邑县广源运输有限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这次庭审直播于27日通过德州中院的新浪微博和人民微博进行了提前预告。 整个庭审过程通过山东法院网进行,视频音质流畅、画面清楚,审判人员、原告、被告和各方委托代理人的面部表情都清晰可见。庭审结束后,记者进入山东法院网“庭审直播”,依然可以回放观看庭审实况。 这次庭审直播首次尝鲜的审判长孔祥波告诉记者,庭审直播对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会促使法官努力提升审批水平。它还能有效地提高司法透明度,缩短司法与社会公众的距离,规范法官庭审形象等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5月21日,齐河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曾以网络视频直播的形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案件,打破了德州市两级法院网络视频直播庭审的“零纪录”。德州市中级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市法院把推行庭审网络直播作为重点工作,他们会精心筛选具有典型性和普法宣传意义的案件,及时通过相关媒体、法院官方微博发布庭审直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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