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8日讯(记者 王明婧 通讯员 薛晓) 近日,德州市物价局重申彩超常规检查收费政策,双胞胎孕妇做彩超收双份钱属于违规。 2012年,德州市物价局、德州市卫生局联合制定并出台了《德州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修订本)》(德价发[2012]149号),文件规定,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计价单位为每个部位,且项目内涵中计价部位第6项为产科彩超含胎儿及宫腔检查,收费标准为每部位130元。 医疗机构对双胞胎孕妇按两个胎儿收取双倍彩超检查费,严重违反价格政策的乱收费行为,患者可持病历、交费凭证、检查报告单等证明材料,到医疗机构所在地的物价部门进行举报投诉,也可以直接拔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物价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违法违纪的医疗机构进行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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