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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为谋暴利购买99.1克冰毒 |
| 取货时被抓获,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 |
- 2014年05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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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月28日讯(通讯员 姜玉霞 记者 王领娣) 游手好闲的张伟(化名)为了快速赚钱,在利益的诱惑下借钱从网友处购买99.1克冰毒,取获时被抓获,沾化县人民法院判处张伟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家住沾化的张伟自初中毕业后无心上学,由于当时年龄尚小,家人又疏于管教,整天在网吧游荡,并结交了很多社会上的朋友。三年后,父母劝说张伟找份正经工作,懒散惯了的张伟受不了别人的管束。2014年元旦,张某又到网吧玩游戏,一个网友很神秘地告诉他有一种生意很赚钱,只要他愿意做,保证能发大财。在社会上混了这么多年的他很明白这是毒品生意,也见过他的朋友以此发财,但风险太大了。想想利益的诱惑,并存在侥幸心理,张伟从朋友处借了6000元,在网友处联系购买冰毒(甲基本丙胺)100克,由卖方通过快递邮寄至沾化县。 1月12日,当张伟乘出租车窜至沾化县影剧院广场取邮件时被公安机关抓获,现场缴获冰毒一宗。经滨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称重,该宗冰毒重量为99.1克。 沾化法院审理认为,张伟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张伟能够坦白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故判处张伟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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