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8日讯(见习记者 孙丽娟 通讯员 闫志堂) 今年威海市财政安排200万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制订出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奖励办法》,明确奖励条件、申报程序和奖励标准。 《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奖励办法》规定,对注册登记一年以上,注册成员50人以上,运行机制合理、服务能力强、辐射带动农民增收作用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择优奖励,对验收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市财政局给予5—1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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