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出炉,未满4周岁的未成年人坐私家车上高速,应配儿童安全椅 |
港城使用率低,多数家长“不感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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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06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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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修雪皎 于明红
近年来,儿童座椅一直是个比较热门的话题,本报也曾多次报道。根据新出炉的《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自8月1日起,山东省未满4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上高速,应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椅。那么,目前烟台的儿童安全座椅使用情况如何呢?记者对此进行了探访。
调查>> 家长不买账 认为儿童安全椅是噱头 《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的出炉引起广泛社会关注。按照条例规定,自8月1日起,山东省未满4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上高速,应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椅。 6月2日,记者走访发现,烟台儿童安全椅的配备情况不容乐观,极少有车辆配备儿童安全椅。 2日上午,记者在南大街随机选取了50辆车进行采访,发现无一辆车配备有儿童安全椅,甚至有车主表示“儿童安全椅都是商家搞出的噱头,完全没有必要”。 儿童安全椅的烟台供货商刘刚告诉记者,之前有一辆私家车在建设路与前车发生追尾,私家车急刹,导致坐在后排的孩子冲到车前方,头部碰到仪表盘受伤了。孩子受伤后,家长才到店里购买了儿童安全椅。如果没有这次事故,这位家长也许根本不会想到为孩子配备儿童安全椅。 “现在很多家长都没有这个意识,为孩子购买儿童安全椅的家长,100个里面有3个就不错了。”刘刚说道。 记者在一家母婴店里看到,儿童安全椅的价格从一千元到四千元不等,少有家长购买。 本报记者 于明红 摄 市场>> 5家儿童安全座椅店 半年卖了不到20台 家长>> 有的安全意识淡薄 也有的嫌座椅价格高 2日,记者在世茂百货一楼的爱康贝母婴用品店看到,儿童安全座椅的摆放并不显眼,价格从一千元到四千元不等,儿童安全座椅区鲜有人光顾。 刘刚告诉记者,由于家长“不买账”,烟台儿童安全座椅的销售情况“非常差”。刘刚在烟台的供货店铺有5家,销售份额占烟台的30%到40%,“今年上半年,5家店总共才卖出不到20台安全椅,由此可见烟台总的销售量有多差。” 而在此之前,刘刚曾在2012年9月份在三站附近开了烟台首家儿童汽车安全座椅专卖店,但经营了不到一年半便关了门。“销量不好,每个月的利润不够开支的。”刘刚告诉记者。 据介绍,安全座椅现在主要分为前置护体式和五点安全带式,在烟台五点安全带式销量相对好一点。孩子坐在安全座椅上可能会有束缚感,这时候需要家长进行引导,可以用玩具吸引孩子的注意力,“但一定不能用坚硬有棱角的玩具。” 随后,记者又随机采访了10位带孩子的家长。其中,8位家长表示,没有考虑要给孩子购买儿童安全椅,而另外2位家长虽然有意向购买儿童安全椅,但对于如何挑选及使用儿童安全椅都不太了解。 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在他的观念里,孩子乘坐私家车,只要不坐在副驾驶座位上,并且有大人抱着就不会有太大的危险。虽然他看过新闻上有些车祸中儿童因为没有使用儿童安全椅伤亡的情况,但他认为,类似的情况离自己的生活很遥远。 “说实话,我从来没考虑过要购买儿童座椅。”市民宋女士表示,之所以不考虑购买儿童安全椅,是因为价格偏高。 “儿童安全椅有几百块的,也有几千块的,我们想买,但是挑得眼花缭乱也不知道该选哪一种。”像市民邢女士这样,想买却不知道怎么挑选儿童安全椅的家长也不在少数。而对于儿童安全座椅的性能、使用情况也少有人知,就连销售安全座椅的店员都表示对此了解不多。 相关链接 上海最先立法 暂无惩戒措施 2014年3月1日,修订版《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正式生效,根据规定,未满12周岁的孩子不能被安排坐在副驾驶座位,未满4周岁的孩子乘坐私家车,应该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这是国内首个儿童安全座椅地方立法。该项条款暂无相应的惩戒措施,但引起了社会关注。根据爱卡汽车网站的调查,上海立法之后,儿童安全座椅的销量有了大幅度提升。 针对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近日修改的《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该条例中也没有明确提出相关惩戒措施。 本报记者 修雪皎 于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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