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6月4日讯(记者 张冬梅 通讯员 肖锋 李华兵) 3日,记者了解到,为提升住宅小区建设品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滕州一直坚持多举措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积极推进生态、宜居住宅小区建设,给居民创造健康舒适的生活环境。 据了解,滕州市自2012年3月实施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以来,共出具了90份建设条件意见书,涉及项目69个。该制度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出让或划拨前,针对每宗用地、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该项目的规划条件意见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出具该项目的建设条件意见书。建设条件意见书报经市政府批准后,作为土地出让文件的组成部分和项目建设的依据,不得擅自变更。 近年来,滕州市住建局围绕打造“民生城建”这一主题,坚持“有法可依,科学规范”的原则,将建设条件意见书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依据,从源头上明确了房地产开发项目基础设施和配套公用设施建设水平、住宅建设标准和品质要求,杜绝了项目开发建设的随意性。意见书尤其是针对开发企业与政府职能部门各自应承担的建设职责、产权关系、小区道路宽度、园林绿化、供水压力、楼层高度、能容纳下担架的电梯、空调外机管线乱扯乱挂、冷凝水随意排放等上房后老百姓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部予以了明确,确保了小区品质的提升。根据意见书的相关标准和要求,滕州已有10个项目获得了国家2A级住宅性能认定,5个项目获得了枣庄市绿色生态小区称号,1个项目获得了省优秀住宅小区,1个项目成功入选代表中国房地产行业最高水平的综合性大奖“广厦奖”。这些获奖的绝大多数项目是规划设计水平高、环境质量好、工程质量优,住宅性能好,物业管理佳,在推进住宅产业化、“四节一环保”和解决广大群众住房问题方面起示范、带动作用的项目。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