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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名“钻石级”传销头目被逮捕 |
三年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万余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 |
- 2014年06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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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德州6月8日讯(记者 董传同 通讯员 田园) 以售卖保健品的形式“拉人头”鼓动他人加入传销组织,不到三年时间发展万余人,涉案金额达1.5亿元。5月23日,德州市德城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赵某等9人批准逮捕。 1月23日,德城区湖滨大道的一家酒店内,几名“授课老师”正在轮番向台下的听众讲述如何通过发展下线快速致富,现场气氛热烈。忽然,大批警察冲入室内,将3名授课的犯罪嫌疑人抓获。随后,警方乘胜追击,又抓获了6名传销头目。 被抓的这9名传销头目,一开始都是传销的受害者。2011年,济南的赵某(女),经人介绍花费9300元购买了某保健品,成为这个传销组织的会员。为了快速发展下线,赵某在济南槐荫区专门租了房,成立工作室装点门面。作为赵某的朋友,德州人王某(女)的高血压病成了赵某发展她的突破口。赵某告诉王某该保健品具有治疗功效,成功说服王某购买了一套保健品成为会员。 赵某又利用资料及授课等方式大肆宣传该保健品及“致富”理念,经过赵某一番“洗脑”,王某对该产品深信不疑。后来王某又发展了下线张某(男),张某又以相同的模式发展了下线李某(男)等人。三年间,赵某直接或间接发展会员3000余人,级别达到钻石级。其他8名传销头目也如法炮制,达到钻石级。一个万余人的传销组织就这么发展起来,这些传销头目来自山东、浙江、江苏等地,会员主要分布在济南、杭州等。 据了解,该组织规定,会员发展其他会员越多,级别也就越高,获得返利就越多。按照翡翠、珍珠、蓝宝、红宝、绿宝、钻石等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并通过授课宣传等方式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经审查,赵某、王某、张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是该传销组织中最高级别的钻石级,在传销组织中负责授课,层级较高,检察机关认为其并非普通传销人员,而是起到了组织、领导的作用,且破坏性极大,因此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罪。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据了解,该案是刑法修正案(七)施行以来,德城区首例以组织、领导传销罪入刑的案件。 传销“吸金网” 继发性很强 今年刑法修正案(七)中首次新增了组织、领导传销罪,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办案检察官介绍,传销违法活动具有很强的继发性,由此引发了大量刑事案件以及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案件。同时,因传销引起的夫妻反目、父子成仇,甚至家破人亡的惨剧时有发生,给不少家庭造成巨大伤害。传销网是一张金字塔似的“吸金网”,在这个骗局中,真正发财的只是传销金字塔尖上的少数人,下面的会员类似金字塔底座,底座越大,上层收益越多。少数人的富有,其实是无数人的血泪。传销俨然已成为危害社会的一颗“毒瘤”,人们要远离传销,不要相信虚无的暴富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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