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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行道树倒下,砸中面包车 |
车辆前部受损严重,车主寻找相关部门无果索赔遇难题 | |
- 2014年06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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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面包车被倒下的法桐死死卡住。 |  | 车辆前部受损严重。本报见习记者 苏洪印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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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110110消息(见习记者 苏洪印) 6日晚,城区金宇路上一棵法桐被大风刮倒,路边停放的一辆商务面包车被砸,车前部件受损严重。车主崔先生寻找责任方商议索赔,然而联系到相关单位后,对方却并没有给出明确答复。 6日晚上7点左右,金宇路与琵琶山路交叉口西约300米处,一阵大风把路边一棵法桐树刮倒,倾倒的大树正好砸在路边一辆面包车上。7日早上8点30分左右,记者跟随车主崔先生赶到现场看到,被刮倒的法桐树约0.5米粗,树根处成块的泥土被带出,人行道上的彩砖也被撅起了五六块。一辆银灰色瑞风商务车被压在了树冠下面,树枝、树叶把车团团围住,前挡风玻璃已经破碎。 随后,负责道路保洁的诚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周围的枝干被清理开后,商务车终于解困。“前挡风玻璃碎了,部分部件扭曲变形,得送去汽修厂修理。”爱车受损严重,车主崔先生十分无奈。“车停在合理区域,被砸成这样,树木管理方肯定有责任。” “我们只负责这一地段的承建工作,路边的树木并不归我们管理。”先后达到事发现场勘查后,济宁高新区市政园林处监察科一位负责人表示。“路边的法桐一年修剪一次,每年初冬打理。”9日上午,崔先生来到高新区洸河街道办事处市容办公室,一王姓负责人解释,树木的绿化、养护是属于他们管理,但树被风吹倒砸坏车辆,他们不会承担相应理赔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九十条的内容可做参考,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山东济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力解释,既然被风刮倒的法桐属于高新区洸河街道办事处维护管理,管理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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