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9日讯(记者 李榕) 9日,记者了解到,德州出台《关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就全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实施意见,本届政府任期内,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再削减三分之一,办结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50%以上。 此次将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及其他权力事项,列入本次清理范围的主体包括:市政府工作部门和部门管理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中央、省驻德单位。包括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等71家部门单位。清理内容包括: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服务、其他权力等九类行政权力事项。 对于列入清理范围的部门单位,将按要求对本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及其他权力事项进行逐项清理,其中,行政审批事项还应按不低于本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总数30%的比例;各县市区将同步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并分别编制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服务事项、行政监管事项等目录,汇总形成市级权力清单,分批适时向社会公布。 “各部门根据市政府确定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目录,将按要求逐项编制审批流程图。”德州市相关负责人称,以企业登记和工程建设两个领域为重点,对部门单位的审批和服务流程图进行跨部门、跨层级整合再造,将压缩后的审批流程图分批次向社会公布。对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外,各部门单位不得设置区域性、行业性中介服务执业限制,不得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实施前置服务,不得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变相实施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 《意见》明确提出,将配套推进重点领域改革,重点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对重复设置、越权审批的行政事业收费一律取消。 《意见》提出,针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社会群众反映较多的项目进行重点清理。原则上,未经省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取消;重复设置、越权审批的行政事业收费一律取消;社会反映较大、偏高的收费标准一律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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