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9日讯 “松子玉米”这道菜想必市民都不陌生。可是近日,家住庆云县的王先生却遭遇了这道菜引发的“小风波”。因为“松子玉米”里没有松子,酒店因“涉嫌欺诈消费者”赔偿了王先生500元。 5月19日,市民王先生一家人到庆云城区新华路某酒店用餐,习惯性地点了一份孩子平时最爱吃的“松子玉米”。可是,当这道菜上来后,孩子趴在盘子上找了半天,竟未发现一粒松子。于是,孩子哭闹不止,王先生家人当场要求酒店给个说法。而酒店负责人出面承认店中的松子已用完,并提出了此菜少收5元钱的解决方案。王先生一家认为赔偿金额过低且服务人员态度恶劣,于是向庆云县消保委投诉。 庆云县消保委接到投诉后,经现场查看,认为该店名为“松子玉米”的菜中不放松子,涉嫌欺诈消费者。当天,消保委建议酒店就该纠纷赔偿消费者500元,经反复调解,酒店最终接受了这一赔偿方案,并向消费者王先生赔礼道歉。 “以前此类的消费纠纷,我们工作人员通常只是调解,至于赔偿金额一般没有那么明确。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受到欺骗后不论消费数额多少,最低都可得到500元的赔偿金。”该县消保委工作人员坦言,正是今年3月15日“最严消法”的实施,让消费者权益得到了最大限度的保护。 (张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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