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加强住宅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明确各部门责任 |
配备钢筋扫描仪严防“瘦身钢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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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06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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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工程质量关系市民切身安全。 本报记者 王鸿哲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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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樊伟宏 淄博市住建局近日就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提出治理意见,要求加强落实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全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水平,其中要求质量监督管理单位要配备钢筋扫描仪、电气综合测试仪等设备,在日常巡查、抽查中,重点抽查涉及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的部位,对不开展常见问题治理的工程责令限期整改。 常见问题治理费用 应纳入预算 设计管理单位对未按规定进行专篇设计、出具设计变更取消设计专项治理措施或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设计单位和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记入诚信评价记录。 图纸审查机构应将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措施专篇列入重点审查内容,对设计深度不够、节点做法不细,未落实常见问题治理措施的图纸,图审机构不予核发审查合格证书。招投标管理单位应将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措施列入施工组织设计或监理大纲,作为竞标内容。房地产开发管理单位应将房地产住宅项目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效果情况作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建筑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建筑技能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增加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专项内容。墙改节能管理单位应加强对新型墙材、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的监管和技术指导,减少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质量监督管理单位要配备钢筋扫描仪、电气综合测试仪等设备,在日常巡查、抽查中,重点抽查涉及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的部位,查看施工组织是否有计划,是否严格按审查通过的图纸要求施工,措施是否到位,规模以上工程是否设置实物样板展示区,对不开展常见问题治理的工程应当责令限期整改。 交房时需提供完备质保书和使用说明书 建设单位是住宅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需要承担常见问题防治的首要责任,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 据要求,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对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涵盖的专业工程,不得肢解发包,不得以低至定额工期80%以下或造价明显低于成本价发包。在工程开工前,要下达住宅工程专项治理任务书,审批施工单位专项治理方案,明确专项治理的奖罚措施。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时,已经预选物业公司的项目,物业公司应当派人参加分户验收。分户验收不符合程序、标准的,应重新组织验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将施工单位的专项治理自评报告、监理单位的专项治理评估报告和设计单位的专项治理检查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重要审查内容,发现工程存在质量常见问题的,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后方验收交付使用。 同时,交房时必须向业主提供完整、齐全、详尽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明确建设单位作为质量保修的第一责任人,对业主反映的保修期之内的工程质量问题,应及时督促责任单位履行保修义务。 市档案馆免费开放三天 本报6月9日讯(见习记者 唐菁 通讯员 王继涛 杨超) 6月9日是国际档案日,淄博市档案局邀请公众走进档案馆,近距离参观珍贵馆藏,了解淄博历史变迁,并在张店区瑞丰苑社区,与市民面对面接受档案咨询等,让更多市民了解家庭档案,近距离感受档案文化的独特魅力。 据了解,6月9日至11日,淄博市档案馆将面向社会免费开放,请公众走进来,体验档案查阅、政府公开信息利用、电子档案查询等服务,领略档案和档案文化的独特魅力。 档案局一工作人员向市民介绍:“这是市档案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自己整理的家庭档案,既有孩子从小到大的荣誉证书,还有家里一些重要的票据,这些生活中的材料整理成自己家的档案,查阅使用都会非常方便。” 市民参观档案库房并听取档案馆介绍。 本报通讯员 李雯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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