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下午,保监会在其官网上发出今年的第8号监管函,曝光正德人寿通过“政府补贴资金”和“其他应收款”项目虚增实际资本的行为。 据悉,正德人寿报送的2014年一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2.7%,但根据保监会在现场检查中已查实的情况,正德人寿在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以及相应的会计处理中,通过“政府补贴资金”和“其他应收款”项目虚增实际资本。扣除违规认可的“政府补贴资金”和“其他应收款”后,正德人寿2014年一季度末的实际资本为-8.0844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87.08%,属于偿付能力不足类公司。 根据相关规定,保监会责令正德人寿从6月9日起停止开展新业务。如正德人寿未能于2014年6月30日前有效改善偿付能力,保监会还将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从6月9日起,正德人寿将停止开展新业务。2013年,正德人寿的规模保费已超过100亿元,成为跻身百亿俱乐部的20多家寿险企业之一;今年1~4月,正德人寿保费继续高速增长,实现规模保费59.2亿元。 然而,根据此次保监会下发的监管函,正德人寿将受到三项监管限制:一是责令正德人寿自2014年6月9日起停止开展新业务。续期业务不受此限制;二是自监管函下发之日起,暂停增设分支机构;三是自监管函下发之日起,暂停正德人寿新增股票、无担保非金融企业(公司)债券、股权、不动产和金融产品投资。 按照此次保监会下发的监管函,正德人寿如未能于2014年6月30日前有效改善偿付能力,保监会将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据数据显示,2013年正德人寿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3.5%,较2012年下降了29.79个百分点。对此,正德人寿解释称,2013年业务增长导致有效业务所要求的最低资本增加,;同时,2013年扩宽资金运用渠道,扩大了对不动产、信托计划等另类资产的投资,由于此类资产偿付能力认可度比例低,整体资产的认可比例下降,导致实际资本下降。 按照保监会此次下发的监管函,此前正德人寿报送的2014年一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2.7%,在保费收入仍处于高速增长,且没有出现股东增资等情况下,偿付能力反而较2013年底大幅提升近30个百分点,引起了监管层关注。 (黄俊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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