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见习记者 韩笑 实习生 岳倩南) 近日,李先生向本报反映,生产路美食街附近有一家龙虾店叫“麻辣隔壁小龙虾”,店名的谐音是一句不堪入耳的脏话,李先生觉得用脏话的谐音作为店名很不合适。 10日下午,记者找到位于北园高架路和生产北路交界处向北300米左右的“麻辣隔壁小龙虾”。据老板介绍,他们已经开业三个月了。这家店主要经营各种炒菜、烤串和凉菜,不仅店名有“麻辣隔壁”的字样,菜单上“麻辣隔壁”四个大字更是随处可见。 “店名很特别吧!这是我们老板想的。”麻辣隔壁的工作人员说。“有顾客是奔着我们家的菜来的,也有顾客是奔着我们家的店名来的。”麻辣隔壁的老板李女士对于自家的店名挺满意。 “这谐音是句脏话,以后孩子听到这样的店名还不将说脏话习以为常?影响也太不好了。”附近的居民张女士经常带孩子在这条美食街玩耍,对此很是担心。 天桥区工商所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企业名登记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文字。商户注册时,工商所对商户的店名和其他信息预先核准,店名不合适将令其改名。拿到预先核准通知后,商户才能继续办卫生证和餐饮证等证件。记者在济南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找,并没有“麻辣隔壁小龙虾”的注册信息,工商所工作人员表示,巡查员会定期对沿街店面进行巡查,如遇到违规的店名,将责令其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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