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管理,济南经济开发区国税局认真开展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数据统计分析工作。组织所得税业务人员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学习省、市局通知及《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并将工作分解部署到具体责任人,确保按时优质完成工作任务。 通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系统和金税三期系统分别查询2012、2013年度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企业名单,并由专管员按照名单逐户与企业提交的备案资料进行比对,最终确定2012、2013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共13户次。 根据企业《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及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数据、财务报表相关数据,对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进行准确归集,并深入分析该项优惠对企业产生的影响。经调查统计,2012、2013年度该局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发生额分别为3062.17万元和4662.89万元,加计扣除额分别为1351.07万元和2181.45万元,极大促进了企业的资金融通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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