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兖州6月12日讯(通讯员 黄帅) 近日,兖州区对辖区内无环保审批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无营业执照、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三家非法小化工企业进行了依法取缔。 为彻底取缔清除“土小”企业,在摸清“土小”企业的底细后,兖州区环保局向其下达通知书,责令限期停止生产,自行拆除生产设备。限期拆除期间,执法人员对业主进行了督导,对限期未拆除的非法“土小”企业采取果断措施,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断水断电、吊销执照、拆除设备、清除原料”的标准进行处理,依法取缔关闭。 为防止生产设备转移,再次造成污染环境的生产行为,清理取缔“土小”企业的过程中,该区联合执法人员在断电确保执法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铲车铲除生产设备,铲平厂房,全部清理平整生产现场,将“土小”企业连根拔起,有效防止了“土小”企业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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