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6月12日讯(记者 赵艳虹 通讯员 贾方团 郭芹) 11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为减轻重度残疾人家庭的经济负担,自2014年起,对符合条件、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护理补贴60元。 6月10日,家住山亭区北庄镇后峪村76岁的李王氏,是脑溢血导致偏瘫后遗症患者,领到了区残联发放的半年护理补贴共360元,钱虽不多,但却让老人家很激动。据悉,山亭区为减轻重度残疾人家庭的经济负担,自2014年起,对符合条件、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护理补贴60元。最终核定重度残疾人共356名,按照一级残疾人标准,每人每年发放护理补贴720元。 据山亭区残联理事长丁士春介绍,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对象为年龄在16周岁至59周岁,具有本区常住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无生活自理能力(表现为基本运动功能丧失或日常生活适应行为严重障碍,确需他人照料)的一级智力、精神和肢体残疾人,此项政策实施后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该区重度残疾人的生活困难及家庭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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