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后把伤者拖到路边逃逸
事发104国道曲阜段,民警根据路口监控锁定肇事司机
2014年06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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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110110消息(记者 孟杰 通讯员 陈正) 12日上午,曲阜市看守所内,肇事司机朱某收到检察院的逮捕书。回想起两周前的交通事故,朱某后悔不已。5月29日,朱某驾驶轻型货车与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后,朱某不仅没有将伤者送医救治,反而将伤者和被撞的电动三轮拖到路边后,驾车逃逸。
  5月29日下午3点,曲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的民警接到报警,104国道与陵兖公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赶到事故现场发现,事故中的伤者已被送往医院,后因颅脑损伤而接受了开颅手术。在现场,民警没有发现任何肇事车辆的遗留物,在距离现场约16米的路边,还留着伤者的一滩血迹和一辆受损的电动三轮车。“根据现场的情况和目击者的陈述,我们确定这是一起严重的交通肇事逃逸案。”曲阜市交警大队事故科副科长孔祥磊说。
  随后民警立即调取了事故现场的监控录像,录像显示,5月29日下午1点19分,一辆拉木材的蓝色轻型货车沿陵兖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该路口,当货车行至路口中央时,一辆沿104国道从北向南行驶的电动三轮车一头撞上了货车的右侧栏板,三轮车驾驶者瞬间倒地。蓝色货车驶出约50米后,肇事者停车返回事故现场,却并没有报警也没有对伤者进行及时救助,而是直接把伤者和受损的电动车拖到了路边,处理完现场后停留了两分钟,然后一路小跑驾车而去。
  根据卡口处的照片,民警很快锁定了肇事车辆,肇事司机朱某随后自首。朱某称,自己当时认为伤者只有脸部受伤,并没有想到会伤及头部。“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当时很紧张,不知道该怎么办就把伤者拖到了路边,现在很后悔,应该及时将他送往医院。”朱某满脸悔意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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