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办人员近亲属在保情况严加核查
10310个不合格低保对象被清退
2014年06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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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6日讯(记者 李榕 王明婧) 16日,记者从德州市民政局获悉,“阳光低保”专项行动逐步推进,目前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0310人,新纳入低保对象8127人。下一步将继续做好集中复核工作,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做到100%入户核查。
  今年5月初,德州市民政部门开展“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动员县乡村三级书记加大督导力度。同时扩大承诺范围,除市级民政干部外,各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居)支部书记也全部签订低保承诺书,承诺不违规干预低保工作、不违规办理低保,并予以公示。
  按照要求,德州市民政部门在13个县市区走访,对所有在保低保对象按规定程序开展入户走访核查,重点核查低保对象的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变化等情况,积累第一手资料。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复核村(居)4323个,复核低保对象66373户。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0310人,新纳入低保对象8127人。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了办理低保“十三不准”、“十六不准”等不能纳入低保的情形,凡有规定情形之一的,决不能纳入农村低保,已纳入的坚决取消,严把低保入口关。
  下一步,德州市民政局将继续扎实搞好集中复核,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做到100%入户核查。严格落实低保备案制度,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实行备案管理。加快推进核对机制建设,尽快建好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实行低保长期公示制度,让群众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监督低保,全市所有村居将统一制作低保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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