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离家出走,我想离婚怎么办?
2014年06月17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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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丁明仕,山东兆利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建筑房地产商事等方面的法律事务。
【读者咨询】
我与丈夫结婚6年了,感情一直不好,他经常酗酒闹事。前段时间,他突然离家出走,杳无音信,我找遍了他可能去的地方都没找到他,我想离婚,应该走什么程序?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法院受理后,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若被告仍未找到,法院则以缺席判决的方式作出是否准予离婚。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司法实践中,为防止起诉离婚方恶意离婚或独占财产等故意隐瞒对方踪迹的行为,法院一般在立案受理和判决时都十分谨慎和保守处理。
你反映的情况,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要求离婚。
本报记者 王裕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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