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瑞自由贸易协定7月1日生效
烟台出口企业享利好
2014年06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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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23日讯(记者 王永军 通讯员 孙伟东) 7月1日,中瑞自由贸易协定将正式生效。瑞方将对中方99.7%的原产出口产品实施零关税。烟台与瑞士去年双边贸易额超过1.8亿美元,协定实施后,烟台主要出口产品在瑞士可享零关税通关,烟台出口企业将从中获得不少实惠。
  据了解,零关税清单覆盖了所有工业产品以及绝大部分农产品。医药品、机电产品、纺织服装、轮胎、家具、水产品等烟台主要出口产品均可在瑞士零关税通关。其中,税率较高的纺织服装产品每吨货物可节约关税成本高达人民币1万到3万不等。
  2013年,烟台企业对瑞士出口约289万美元。瑞士与欧盟国家地缘优势明显,经贸联系紧密。协定生效后,烟台受欧盟双反调查(反倾销、反补贴)、配额制度等影响较大的农产品、光伏产品、服装等企业可将半成品出口到瑞士加工后再销往欧盟,从而规避欧盟技术贸易措施,有助于企业拓展欧盟市场。
  瑞士是首个正式允许中国企业实施原产地声明制度的自由贸易伙伴国。原产地声明作为一种新的原产地证明文件,是出口货物在进口国享受优惠关税待遇的凭证,由获得原产地声明人资格的企业自主声明出口产品的原产地,法律地位等同于原产地证书。
  近期,淄博永华陶瓷有限公司等7家出口企业首批通过国家质检总局核准,获得中瑞自贸区原产地声明人资格,可以在瑞士利用企业自主声明享受零关税待遇,免予办理原产地证书,实现了原产地证明办理的“零等待、零成本”。烟台相关企业也可效仿,向检验检疫部门申请办理相关证书。
  检验检疫部门建议,出口企业注重“走出去”战略和自贸区战略的对接,利用瑞士雄厚的科技实力和特殊的地理位置,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合作和对瑞投资,加快转型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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