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走母亲养老钱男子拒不尽义务
2014年06月24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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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6月23日讯 家住薛城永福路清泉社区的王女士的母亲田某因病住院,王女士的兄弟拿走老人的养老钱后不愿承担赡养义务,面对高额的医药费,老人不知该如何是好。
70岁的田某自丧偶后一直居住在清泉社区,她膝下育有二子一女,均已成家立业。几年前由于老家房屋拆迁田某得到了十五万元的补偿款,并将这笔“养老钱”交给二儿子王二(化名)保管,希望他可以为自己养老送终,王某也满口答应一定会赡养老人。
2014年5月底,一向身体健康的田某生病住院,二儿子王二却违背了当初的承诺,拒不出面照料老人。无奈之下老人委托女儿来到薛城区临城司法所,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当即联系了老人的两个儿子,并告知他们相关法律规定。
经过多次上门规劝和调解,最终达成和解:田某的长子王大每月给付田某300元生活费,次子王二承担田某的医药费及日常开销。
(于鹏 通讯员 陈华 丁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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