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专利奖”将写入法律
旨在进一步规范评奖,调动全社会参与发明创造的积极性
2014年06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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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26日讯(记者 李超) 26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淄博市专利条例(修订草案)》,于去年设立的淄博市专利奖将写入这部条例,以进一步调动全市参与发明创造的积极性。
  市科技局局长牛圣银介绍,2006年,《淄博市专利管理条例》颁布实施,该条例在规范和加强淄博的专利管理、保护专利权人合法权利和社会公众利益、鼓励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促进科技进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专利事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原先的条例也需要修改。
  “这几年假冒专利和专利侵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需要依法加大专利维权和保护力度,并且条例与新修订的《专利法》要统一,所以修改条例势在必行。”
  牛圣银介绍,本次修改将重点修改7条,新增5条,内容包括,淄博市专利奖和专利专项资金使用,专利广告发布、会展专利保护以及查处假冒专利和调处专利侵权纠纷等行为的具体措施,增加了专利维权援助、专利信息化建设以及依法应当设立的处罚措施。而淄博市专利奖也将写入新的条例。
  “把专利奖写入法律,可以调动全市参与发明创造的积极性。立法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激励专利创造,加快专利技术转化,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改造提供制度保障和财力支持。”牛圣银说。
  去年11月份,市政府正式印发《淄博市专利奖评奖办法》。《办法》规定,专利奖每年评选一次。奖项设重大专利奖,专利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学生发明奖。其中重大专利奖奖励100万元。
  《办法》主要表彰淄博市区域内技术水平高,对促进本领域的技术进步与创新有突出作用,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专利项目,鼓励和调动淄博市组织和公民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推动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应用,促进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
  去年,山东天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祝社民因长期致力于大气污染治理、脱硝催化材料的研究与应用开发,首次获得淄博市重大专利奖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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