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冬泳爱好者的来信
2014年07月10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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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连日来,公安、城管、园林等部门通过联合执法,使得泉池、护城河区域的卫生和秩序大有好转,特别是护城河中的游泳者大为减少。但仍有少数人我行我素,对禁泳通告置若罔闻,偷偷摸摸在护城河游泳、跳水,个别人甚至还发火辱骂安保人员。看来整治确实阻力不小,需要下定决心、一抓到底,才能从根本上禁绝泉池游泳。
我也是冬泳爱好者。多年来,常在黑虎泉、五莲泉以及趵突泉、五龙潭外的西护城河坚持游泳锻炼。其实早在2005年济南市就出台了《名泉保护条例》,明文规定“禁止在公共场所的泉池内游泳、洗涮衣物”等。有的市民还往河里倾倒玻璃渣子,试图阻止人们在河里游泳,但有关部门没有采取行之有效的执法行动,使在护城河及泉池中游泳延续成习。原来大家很少意识到这是一种不文明。如今,看到有关部门的通告,特别是听到许多市民对泉池中游泳的谴责,确实到了该当机立断、停止泉泳的时候了。
停止泉池游泳才是顾全大局。天下第一泉风景区是招徕游客的招牌。游泳者在泉池边赤身裸体,确实会给游客留下深刻而不良的印象。另外,目前全市上下都在为创卫全力以赴,少数泳者却在泉池里心安理得地洗澡搓身、污染水质!如果不能为创卫增砖加瓦,起码不能扯后腿。
泉水是济南的“精气神”,泳者在泉中优哉游哉,自己是爽了,可却污染了泉水,亵渎践踏了市民对泉水的挚爱之情。听听大家中肯的批评指责,泉泳者不应该脸红害臊、为之猛省、尽快与泉泳一刀两断吗?泉池区域是公共场所,是属于全市人民的。如今泉池作为济南的窗口受到重视,泳者确应果断告别泉泳。虽然,失去的是一时的爽快,却是顺应民意。
76岁的张宗祥老人也曾是一名爱泉人,几十年来,他骑自行车遍访了济南72名泉和许多无名泉,搜集了大量资料,还在学校、社区等多次举办图片展览,增加人们爱泉亲泉意识,被评为全市爱泉人士。泉泳者们应当向这位老人学习,停止泉池游泳,和全市人们一道呵护泉水。
眼下,有关部门对整治泉池动了真的,对泉泳者先是规劝说服、对不服从管理者再依法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希望泉泳者立停泉泳,别再存侥幸心理。总之,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这才是自觉自重的泉城人。
冬泳爱好者:艾泉
201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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