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类投诉占近八成
2014年07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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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9日讯(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贾通洲) 上半年,新消法正式实施,全市消保委系统积极宣传贯彻新消法,消费投诉数量明显上升,消费投诉处理社会效果显著。全市消保委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50件,解决率为99.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8.4210万元。其中商品质量问题投诉比例近八成。
  根据调查显示,电动汽车作为新兴节能交通工具,备受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青睐,由于目前国家对这类交通工具的质量及使用没有严格的明确规定,导致产生的纠纷复杂化,安全性能难保证,维权难度比较大。受理类别分为商品类和服务类两类投诉。商品类投诉354件,占投诉总量的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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