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居民医保转接注意免责期不同
2014年07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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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9日讯(记者 许君丽 通讯员 刘克东) 日前,记者从环翠区人社局获悉,根据《威海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环翠区建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互转接机制,方便参保人员根据实际需要转换和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享受基本医疗待遇。
  据了解,根据规定,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按照首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自转接缴费之日起,有3个月的免责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连续缴费或者中断缴费3个月内参保并补齐欠费(含政府补助)的,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需缴费满3个月后方可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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