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砍伐树木七男子被拘
2014年07月10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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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7月9日讯(记者 李泳君 通讯员 王伟 孙建文) 台儿庄泥沟镇王某等人花6000元钱买了106棵杨树,没料到却被判了刑。日前,台儿庄检察院批捕了王某等人。
据了解,前些日子,台儿庄张山子镇李某给王某打电话说,自己地边的106棵小杨树遮庄稼的阳光,需要砍伐,并再三说自己已经跟村里的干部们交待过了。王某遂带上其他六人,经过商量大家共同出资6000元买下了杨树,并在当天砍伐。就在砍伐后不久,林业部门公安带人抓捕了他们,因未办砍伐证,他们涉嫌滥伐林木,触犯了刑法。
“经过我们核实,这七名村民都是泥沟镇某村的村民,因为是亲戚关系,所以李某就给王某打电话,将树木卖给他。虽然砍伐前,他们已经跟村里沟通过,但是要砍伐成片的树木,村里也没有决定权,必须要经过林业部门的允许。”台儿庄检察院一名了解情况的办案人员向记者透露。
知情人透露称,就在李某将树砍完运上车,等待拉走时,却被赶来的森林公安抓获。经过审讯,李某供述了同为买树人的其他六名村民,目前这几名人员已被刑拘。“这些杨树树龄不大,只有四五年。”
“如果村民在房前屋后砍一两棵树,可能没有什么,但是如果村民要砍成片的树木,因为牵涉到林子归属权等诸多问题,所以村民要到当地的林业局进行咨询,办理砍伐证之后,才能进行砍伐。”9日,枣庄市林业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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