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超过15000
标准比去年提高1000多元,8月1日之前发放到位
2014年07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7月15日讯(记者 陈之焕 通讯员 陈兵 王竹善) 自今年起,青岛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根据这一新举措,今年青岛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将再次提高,义务兵家庭至少可领取15000元,比去年的14000元提高1000多元。优待金将在8月1日之前发放到位。
  日前,青岛市民政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警备区司令部联合下发通知,经市政府批准,自2014年起青岛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进行发放,无“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等区参照青岛市农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进行发放。青岛市征兵办工作人员介绍,这项规定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了青岛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据统计,2013年度青岛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5731元,各区市水平不一,最低也在15000元以上。也就是说,今年青岛市义务兵家庭至少可以领到15000元的优待金,崂山区最高,达到17000多元。优待金将在8月1日之前发放完毕。
  目前,全国征兵网登记报名工作持续进行,有参军意愿的适龄青年请于7月底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进行登记报名,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及存根,并将表格交到户籍所在镇街道兵役机关审核,进行初检初审,合格的确定为预征对象。全市征兵工作计划于8月1日启动,组织应征报名青年上站体检和政治考核工作,9月1日起定兵,9月5日开始新兵起运。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