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举报有奖发不出
一季度仅发出13.7万元举报者多未留真实信息
2014年07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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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李钢      

  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今年第一季度,该局共对8名投诉举报人进行了奖励,发放举报奖励13.7万元。
  省食药监局相关监管执法人员表示对这一奖励结果并不满意,“其实还有更多的食品安全举报人和线索提供者应该得到这个奖金,但可能是担心受到打击报复,绝大部分举报人没留下真实联系信息。”
>>只有5%举报人领奖
  据了解,为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共建,2012年我省特别制定出台《山东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其中列明奖励范围),以奖励公众投诉举报,凡所投诉举报食品安全线索一经查实,举报人最高可得现金奖励30万元。据悉,2013年,我省受理食品安全举报案件涉案金额6.38亿元,共奖励688人次,发放奖励金额120余万元,单笔最高奖励金额6万元。
  有关监管执法人员表示,688人次相比数以万计的举报总量来说,这个奖励比例并不高。据悉,2013年,全省共受理食品药品安全举报案件达11671起,根据举报性质和行为等实际查处8064起,最终查实涉案金额6.38亿元。
  有关数据表明,今年1-5月,全省已接收各类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达到13181件,受理量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44%。今年第一季度,经反复落实,仅有8起投诉举报案件的8名举报人受到奖励,发放举报奖励13.7万元,涉案货值10174.49万元。
>>匿名举报也能领奖
  据省食药监局相关工作人员分析说,首先很多消费者举报的事情构不成案件,看似投诉举报,其实是咨询内容,此类线索占将近一半。
  举报者担心遭受打击报复也是重要原因,记者了解到,不少投诉举报者担心受报复,不愿意留下联系方式,或故意留下错误的联系方式,由于不能及时得到举报人配合,有些执法调查难以深入,同时也导致即使查实后也无法给予奖励。
  对于消费者担心报复的问题,省食药监局有关工作人员解释,根据规定,对于举报者信息将按照国家保密规定进行管理,严禁泄露。此外,匿名举报人在举报违法线索时,还可与受理举报部门提前约定举报密码,经有关部门核对举报密码信息无误后,也可以申领举报奖金。省食品安全奖励办法还特别出台规定鼓励食品行业内部人士知情举报,根据规定分别按涉案货值金额的8%-10%、5-7%、2-4%和1%奖励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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