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实行“零容忍”
2014年07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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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5日上午,记者在济宁市政法机关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座谈会上获悉,为维护正常金融秩序、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针对非法融资机构,济宁市将实行打击“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活动。
  据介绍,对于金融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济宁市政法部门将强力打击金融诈骗、骗保骗贷、非法融资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重大金融犯罪,突出打击制贩假币、假发票等危害群众利益的严重金融犯罪。同时,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金融犯罪行为,并加强对金融风险的排查,特别是对城商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典当行等地方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测和识别。
  下一步,济宁市将对当前担保、非法集资、担保圈等八类重点领域进行全面深入摸排和整顿。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加强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企业和群众强化“风险自负”意识。还将把维护金融业市场秩序作为当前政法工作的重点,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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