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有了新要求
每学段至少配一名专职心理师
2014年07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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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7日讯(记者 王明婧) 山东省启动实施普通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按照相关要求,德州市将逐步建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持证上岗制度,每个学段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有心理辅导场所,且开设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按照要求,德州市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整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完善心理辅导伦理规范、档案管理、值班值勤、学生转介、危机干预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开发贴近学生实际的心理健康教育校本课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工作考核制度,将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活动和心理辅导计入教学工作量。
  学校要设立专项经费,为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师资培训、课题研究、课程开发等提供必要的支持。原则上,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年生均心理健康教育经费不低于10元。
  据了解,普通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的标准,应为小学、初中、高中每个学段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并根据学生人数需要配备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有完备的心理辅导场所、设施,专人负责,运作正常,心理辅导室或学校图书馆要配备心理健康教育类的报刊、图书,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10小时。心理辅导要保护学生隐私,谨慎使用心理测试量表或其他测试手段。对个别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能够及时识别、转介到相关心理诊治部门并记录在案。学校需开设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并列入课程表,一般每班每两周1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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