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尾后驶离现场造成逃逸嫌疑
本来责任很小,这回罪过大了
2014年07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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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7日讯(记者 张磊) 7月20日凌晨两点左右,德州男子于某驾驶重型货车经德城区国道105线二十里铺村时,被不明车辆突然追尾。于某以为被追尾方无责,抱着各自处理的想法没有停车,结果事故造成追尾司机抢救无效死亡,本来只需要承担极小责任的于某因涉嫌肇事逃逸罪。
  根据监控设施拍到画面显示,7月20日凌晨2时许,聊城东昌府区葛某与妻子驾驶一辆红色轻型仓栅货车来德州送菜,返程途中和于某驾驶的重型货车经国道105线往南同向行驶。于某驾驶的重型货车超车葛某后,误认前方测车流量设施当成违章监控,担心被拍照的于某迅速将车速降至40公里每小时。葛某驾驶的轻型货车因躲避不及撞上重型货车,货车头部受重击严重变形,司机葛某因受到严重挤压身受重伤。而货车司机于某认为被追尾方不需负责,抱着各自修车的想法,则直接驶离了现场。
  7月20日2时13分,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展开勘验。因事发深夜,前方货车迅速逃离现场,葛某妻子与周边住户均未能提供重要线索。民警在轻型仓栅货车的前部发现一段货车侧面护栏,疑似前方车辆在撞击过程中遗落现场,通过对轻型仓栅货车进行仔细勘验,民警在该车车头发现多处红色擦痕,初步判断前方车辆为一辆红色重型货车。通过调取周边监控,比对侧面护栏和颜色进行排查,7月23日,警方在武城县一粮厂内将肇事司机于某抓获。
  “被追尾方本来不需要承担或承担很小的责任,现在因于某肇事后逃逸,按相关规定于某需要承担大部分责任。”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大队民警介绍。目前,于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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