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竖钢架,违建阵势挺大
城管已下达法律文书要求限期自行拆除
2014年07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九水东路兴业源市场北侧正在搭建违法建筑。 本报记者 杨广帅 摄
     本报7月27日讯(记者 杨广帅) 地面竖着钢架,吊车停在一旁,周边两处新建板房有人在用砖堆砌围墙,看上去是一处正规工地,实际却是违法建筑搭建现场。27日,有市民向本报反映,在李沧区毛杨路东侧有人正在搭建违法建筑。李沧城管回应,已责令当事人于7月底前自行拆除,逾期将执行强拆流程。
  日前,有市民爆料称,在李沧区九水东路与毛杨路路口处,有人正在私自搭建违法建筑。27日上午,记者在该路口看到,此处位于恒星职业技术学院西南角,有两排二三十根六七米高的钢架竖立在地面上,一辆吊车停放在一旁,几名工人摸样的男子在一旁闲聊。在钢架的东侧,有两间新建的大型板房,房外堆着沙土,有工人正在堆砌围墙。在这一片建筑南侧,挂着名为“兴业源市场”的牌子,周围是不少经营加工食品的门头商户,有些学生在内买饭。记者联系到恒星职业技术学院,一名工作人员称,兴业源市场及其南侧的两处板房并不是该学院所建。
  记者从李沧城管执法局了解到,今年4月,李沧城管九水路中队接到关于兴业源市场违法建筑的举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于某的违建行为进行了制止。于某随后多次到执法中队进行陈述和申辩,当时他的情绪非常激动,还对执法人员进行言语威胁。由于正值世园会期间,执法人员对于某进行了冷处理,并协调九水路街道办事处、于家社区给当事人于某做思想工作,劝他自行拆除违建,补办建设规划相关手续,但均被拒绝。在多方协调、劝说无效的情况下,25日,执法人员向于某下达了限期拆除决定书,限定于某在31日前将两处新建板房和设立的钢架自行拆除。
  “中队近期每天派人去现场查看,但执法人员走后,工人仍在建设。如果当事人逾期不自行拆除,我们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置。”李沧城管九水路中队一名执法人员说,按照程序,违法建筑当事人有权提出60天期限的行政复议、30天期限的行政诉讼,如果相关部门判定违法建筑情况属实,城管可以强制拆除。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