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改革实现进城农民“市民梦”
全市城镇化率为51.2%,年均增长2.06个百分点
2014年07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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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7日讯(通讯员 李军帅 韩晓 记者 阚乐乐) 25日,市人大领导及代表赴无棣县进行城镇化工作调研,并于当天下午实地查看了市区城镇化部分现场。滨州市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至2013年底,全市城镇化率已由2000年的24.38%提高到51.2%,年均增长2.06个百分点。
  25日上午,调研小组来到无棣县碣石山镇。截至目前,灯光健身广场、文化休闲广场已投入使用。正在建设的金山苑小区和鑫岳家园小区项目明年5月竣工后,可增加城镇人口2000余人。车王镇是首批全省“百镇建设示范行动”示范镇,在小城镇建设上提出“南部旅游、北部畜牧”的发展思路。
  滨州市出台《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进一步放宽户口准入条件,在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和原有放宽户口迁移的基础上,以合法稳定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只要前来投资、兴办实业和购买房产的,不受时间长短、投资数额、纳税数额和面积大小、新旧程度、人口多少的限制,都可以落城区户口。
  在住房保障方面,将进城农民纳入城市住房保障体系,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分配条件的,享有与城市户籍居民相同的待遇。在社会保障方面,享受与城镇企业职工同等的养老保险待遇,没有条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及时纳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医疗卫生方面,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按照自愿的原则,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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